(1)招標通告的內容
招標通告的內容因項目而異,一般應包括采購污泥壓濾機實體的名稱和地址,資金來源,采購內容簡介,獲取招標文件辦法和地點,采購實體對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及支付方式,提交投標書的地點和截止日期,投標保證金的金額要求和支付方式,開標日期、時間和地點。
(2)發布方式方法
① 如果經過資格預審程序,招標文件可以直接發售給通過資格預審的供應商。
② 如果沒有資格預審程序,招標文件可以發售給任何對招標通告作出反應的供應商。
③ 招標文件的發售可采取郵寄的方式,也可以讓供應商或其代理前來購買。如果采取郵寄方式,則要求供應商在收到招標文件后要告知招標機構。
開標
(1)污泥壓濾機開標應按招標通告中規定的時間、地點公開進行,并邀請投標商或其委派的代表參加。
(2)開標前,應以公開的方式檢查投標文件的密封情況,當眾宣讀供應商名稱,有無撤標情況,提交投標保證金的方式是否符合要求,投標項目的主要內容、投標價格以及其他有價值的內容。
(3)污泥壓濾機開標時,對于投標文件中含義不明確的地方,允許投標商作簡要解釋,但其所做的解釋不能超過投標文件記載的范圍,或實質性地改變投標文件的內容。
(4)以傳真、電話方式投標的,不予開標。
(5)開標要做開標記錄,其內容包括項目名稱、招標號、刊登招標通告的日期、發售招標文件的日期、購買招標文件單位的名稱、投標商的名稱及報價、截標后收到標書的處理情況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