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基礎為混凝土結構,表面應水平;
2. 本裝置及控制部件須安裝在室內,保持加藥間干燥以免藥劑受潮;
3. 安裝場地應提供380V、220V三相電源以及水壓≥5bar的運行用水;
4. 筒體、加藥泵、流量計、閥門、管件等連接處應無滲漏現象。
操作試運行
1. 正式操作試運行前,應確認以下項目:
各部件已可靠連接組合,所有進出料管道須檢測無泄漏;
電器電路已正確連接,電源已接通并打開,各指示燈顯示正常,包括:水位探頭位置料空報警器是否安裝正確;是否安裝正確;加藥螺桿旋向是否正確(以粉劑能輸出為依據);攪拌器的旋向是否正確(水向上);水泵的旋向是否正確,能否在調速范圍內調速(由流量確定)。系統中待處理污泥和絮凝劑具有可供2天使用的量。
3. 在確認以上項目后,將控制箱上的電源開關指向自動位置,裝置即處于待運行狀態,即可進行聯動試車;
4. 試運行正常后,使裝置處于正常使用狀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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